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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雪在铺子里做耳佩,不光要做,他还要换着佩戴,这些耳佩款式全都不一样,来看耳佩的女子往往会看上他佩戴的那个。
秋雪挽发别到耳后,露出白皙的耳朵,上面戴着一只耳珰,用材是琥珀黄的玉玦,上面还雕了花纹,坠在耳边透着莹莹芒光。
有人夸他就像碧波的芙蕖,含香的秋露。繁除县男子又少,像他这样好看的,就更没有了,每日都有很多人来瞧他。
更有女子见他一人帮忙看店,心疼他独来独往,总来找他攀谈。其中就有将茅屋买给他的那位掌柜的女儿。
他现在卖耳佩和做耳佩的小铺子也是女掌柜的铺子,因为手巧,做出来的东西好看,为人也信得过,所以掌柜把这间铺子交给几个一直在铺里干活的姑娘和新来的秋雪一起打理。
掌柜不常来,但她的女儿常来,而且她小时候和秋雪曾是玩伴,便自然而然的叫秋雪作“哥哥”或者“小昭哥”。
其实秋雪原本并不叫秋雪,这个名是南风馆的妈妈给他起的,他原本的姓名叫闻双昭。
单是做耳佩有些无聊,她们有时会闲聊几句,秋雪一般只听,并不主动开口,不过掌柜的女儿常常朝他抛去话头。
“小昭哥,你指尖好粉呀。”叶惜笑吟吟道。
秋雪手上的动作一顿,手指下意识的缩了缩,结果被针头刺了一下,霎时冒出一颗血珠。
叶惜“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便见他已经将食指含进了嘴里,垂着眼含糊说,“天色不早了,我们再过两刻就收市吧。”
叶惜看着对方的嘴巴,那里因含着一根手指而有些抿起,丰红的唇珠压在指尖上,她讷讷道,“小昭哥,你的……手疼吗?”
秋雪朝她一笑,“不疼。”
薄暮冥冥,缕缕晚烟升向高处。
秋雪回到茅屋时,刘育正撩着衣服看自己的肚子,屋里阴暗,但刘育太白了,仿佛能在暗处里发出冷白的光。
秋雪把手里的吃食放下后便去点灯,他把油灯提到塌边,自己也坐下,问刘育,“你在做什么?”
刘育抓过秋雪的一只手,根根掰直他的五指,接着把他的手印在自己的肚子上,秋雪一只手掌就能捂住他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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