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正让我注意到她,或者确切的说让班级里的人关注到她的是在期中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夏蓉的成绩是年级第三,班级第一。这样的成绩超过了每次都是年级前五,班级第一的我。我在后排看着那个低下头内敛的女孩,心中感觉怪怪的。也许那是嫉妒,对自己的愤怒,伤心,各种情绪夹杂着。当时的我满脑子都在想怎么才能在期末考试赢过她,自己重回班级第一。只是那个时候傻傻的我不知道,当年学生时代就算在荣耀的成绩,在走向社会开始,未必会依旧荣耀。只是当时的我们对待成绩都太过重视,因为那是属于学生时代的荣耀,我们都很需要。
从小到大我的父母对我很宽容,只要不是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他们都会尽量满足我的要求。他们并不怎么看中我的考试成绩,就算考的不好,妈妈每次都是笑着说,尽力就好了。
青春期的孩子都是敏感的,我也不例外。从小到大我并不是什么争强好胜的人,父母从小对我的教育是不必计较得失,做什么事情成功与否只要努力就行。因为从小一直在学业上很顺利,夏蓉让我深深的感到无形的威胁。也许,虚荣心使然,一直以来享受着身边人崇拜的目光。那时的我还是太小,不明白有些东西是那么的缥缈。
期中考试之后,班上的同学开始对夏蓉另眼相看。老师对她的关注度也极度提高,怎样体现老师的关注度呢,课堂上提问她的次数逐渐增多。我不得不承认她很优秀,每一次课上的回答都接近完美。
她的身边有很多同学找她询问问题,但是她并没有很热情的回复。
我们班级的学习委员坐在我的后面,是一个表面看起来很腼腆的男生,实际上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厮内心有多么闷骚。我们两个坐前后桌,我就成了少数和他比较熟悉的人。他看到夏蓉那里有很多同学围着,他拍了拍我的后背。我没有转过身,当时我正在算一道数学题,那道题难度很大,我不耐烦的问,“什么事。”
他看见我没有太大的反应,又拍了拍我的后背,我愤怒的转过身,眼中冒着熊熊火焰,冷着脸问,“到底什么事,有事情快说,没看我忙着吗?”他笑着让我看夏蓉所在的方向,耳边传来他带有酸味的声音,“看见了吧,有什么感想。”我白了他一眼,“无聊,许则炘你在这么没事闲着,我不介意让你有事情去做。”他的表情瞬间蔫了下去,做投降状诚恳的说道:“班长大人,我错了。”
我转过身继续做我刚刚没解开的数学题,表面上看我没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还是被影响了。做着的题心不在焉,无法在全心全意集中注意力解题。强迫自己去解了半天无果,脑中一片混乱,最后只好停下笔,有几分落败感的轻叹一口气。身后传来许则炘的偷笑声,我眉头紧锁,并没有转身去看他小人得志的脸。
直到这时我才深深的觉得,我是那么的争强好胜,见不得别人在我前面。而这些是我以前从没有发现的。
从那天开始,我就把夏蓉当成我的竞争对手。上课老师提问问题,我比以前积极了许多,之前是老师提问到我身上,现在是我主动回答问题。平时每次的小测验我总是暗自与她做对比。我学习也比以前更加用功了,我每天摩拳擦掌就等着期末考试与她一较高下。想想就觉得很兴奋,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有几分傻气,每天单纯的只是想着如何才能让自己的成绩一直领先。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卷子难度适中,我的把握很大。可是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有种无力的挫败感。我看着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安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夏蓉这一回不仅考了班级第一,就连在年级排名也是第一。而我,托她的福,许久没进学年前三的我,这回紧随其后,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二。以前次次学年第一的那位这回跌落到学年第三。
就在此刻我对夏蓉没有嫉妒,愤恨,也没有对自己努力过后的失望。我是深深佩服那个女孩,要知道学年第一的那个学生是一个天才般的存在。自从我们升上初中开始,他就一直稳坐学年第一的位置,而如今夏蓉打破了这个神话。
真正让我们两个熟识起来的是初三上学期,我们才有所交集。只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的交集使我们成为了一辈子的挚友。而年少的我们习惯了在外人面前带着虚伪的面具,直到我们相互撕扯下对方的面具,才看见平静外表下那颗伤痕累累的心。
深秋T市街道边的树,叶子已经泛黄,冷风吹过枯黄的树叶哗哗落下。那一天是周六,我和表弟去书店买书,路过东城北路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眼熟的身影从巷口中跑了出来。表弟在一旁喋喋不休的说着他在学校的事情,我心不在焉的敷衍着他。
我的思绪被拽到了刚才的那个身影上,表弟还在自顾自的说话,我把手中的书放到他怀里,转身往回走。我一边往前跑一边大声对他说,“我想起来还有什么事情,你先回去吧。”
身后传来表弟气急败坏的声音,“姐,姑妈说了不让乱跑,你一个人走了不把我送回去,我走丢了怎么办。”他接着叹了一口气,“哎,我不认路啊。”
我止住步伐,耐着性子往回走,看着他得意洋洋的站在那里。我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尽可能让自己语气平和的说道:“你在跟我装嫩呢?你就比我晚出生十天,你以为你是小孩啊。不认路,你逗我呢。刚才看你去买东西对这附近挺熟悉的,我都没有你对这里熟悉。”表弟尴尬的笑了笑,摸摸鼻子,含糊的说道:“姐,我不是怕你走丢了吗?你弟弟我智商超群在保护你。”
我笑着道:“是啊,程宁沅你智商是超群,二百五的智商也是没有人敢去超越了。不知道舅舅知道你的智商是喜是悲。”他靠在树旁,气愤的说道:“孟晴霏,你敢说我是二百五。我要是二百五,那你孟晴霏就是一头不认路的蠢猪。”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香门第◇◆】书籍介绍:友情提示,此文慢热!比蜂蜜还甜!我都想掉眼泪了~~调戏版:童小蝶:我,我家只有一张床!宗政:我睡觉老实,不占地方,你知道的。文案版:如果你的身体健健康康,那么请珍惜。如果不幸有病魔缠上你,那么请坚强。人生,总是不回一帆风顺。你的人生是什么颜色...
第一人称 长发小美人受X多攻 —— 树上的乌鸦飞走了 我这只, 怎么被困在笼子里了呢。...
清境,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其实才二十三岁,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从此强取豪夺,用尽手段,只想把他绑在身边!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走出门,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第一次见他,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全都跌破眼镜。其实,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刚进大学时,才一百五十几公分,在一干同学面前,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虽然面相依然稚嫩,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
秋濯雪是位名动江湖的儒侠,见过他的人并不少,可似乎也并不算太多。 传说他武功高深莫测,好友遍布天下。 传说他琴棋书画、笙箫管笛无一不通。 传说他好美食、好美酒、也好美色,更善驭骏马,戏花鸟。 传说他大仁大义,大智大勇,所到之处,能化干戈为玉帛,其为人急公好义,世间难寻。 甚至有人认为秋濯雪根本就是无所不能的。 既是这样的完人,难免会有一点点的瑕疵,只因为他未免过于多情,也未免太过风流了。 男人好色固然没有错,可是秋濯雪男女通吃,走在大路上,十个人里起码有九个是他的姘头,其中不乏赫赫有名的豪侠,也不缺野心勃勃的高手,更不差令人神魂颠倒的绝世妖姬…… 江湖人终于警觉了起来,他们似乎发现了秋濯雪试图称霸江湖的惊天秘密。 而在酒馆里喝酒的秋濯雪只能听着说书人慷慨激昂的声音叹气。 这世上最悲惨的事莫过于外人为你填了一片海,可是你的塘里至今还没有半条鱼。...
穿书大神:“穿过去,你就可以坐拥金山银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苏泽宁心中喜滋滋,穿!这波不亏! 结果—— 苏泽宁穿成了书中让世界颤抖的大反派傅骁心尖儿上的——猫。 吃着今早空运过来顶级意大利蓝龙虾的苏泽宁·猫躺在女仆小姐姐的怀里,翻了个身,内心呵呵:“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千辛万苦苏泽宁总算可以变成人,但却阴差阳错成了傅骁的新小弟。 他不得不每天在废柴小弟和傅家小霸王中来回切换。 于是公司里。 众小弟瞅着新来的苏泽宁:“在我们这里做不好事情,是会被大老板做成水泥柱沉海的。” 苏泽宁:!!! 大反派瞅着自己不中用的新小弟冷冷道:“废物,再办不好,就永远别再我面前出现。” 苏泽宁哭唧唧:“我、我、我再也不会了。我不要成为水泥柱!” 大反派:…… 训过小弟后大反派回家。 一推开门,苏泽宁·猫从天而降冷艳高贵的一屁股坐在大反派的脸上,面无表情的用爪子狂踩他的脸:叫你凶我,叫你骂我! 大反派温柔无奈:“祖宗,你轻点踩,别把爪子踩痛了。” 冷酷大反派攻X阳光戏精受 有娱乐圈情节~男主为传媒公司总裁~不涉黑的~...
【绝世枭雄VS清冷美人】梁朝末年,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曾惋惜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诏书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要死……【一只蝴蝶穿越千年时光停留在这个时代的尘埃之上,惟愿能掀起一场风暴!】******下一篇想写的古言,尝试一下这种酸甜口的。【夫君死后她重生了】世家贵女VS糙汉文案:周婵恨魏平恨了一辈子,恨他玷污自己,毁了自己一生。她是河东周氏的贵女,被家族金尊玉贵地供养,皎若明月,应该永远高高在上被人仰望;而他只是一个乡野猎户,野蛮粗俗,不通文墨,天天为了生存而奔波。两个人的出身犹如云与泥,此生都不应该有交集。然而梁国江山一朝倾覆,朝廷南迁,周婵随家族南下却在中途失散最终流落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成为被魏平带回来的妻子。她嫌弃他出身低贱、粗鲁无礼,更恨深夜里他慢慢靠向自己的滚烫身体。她求他、打他、骂他、咒他,抛却十几年的贵族教养,将毕生丑态都展现在他面前,男人沉默着任她踢打,却始终不放她走。后来流匪作乱,她终于找到机会,在他为了保护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抛弃他逃了出去。周婵以为此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却没想到,十年后,男人以淮北大都督的身份进了金陵城,掌兵十万。他要她嫁给她!她再一次被命运推到他面前。婚礼当晚,男人饮下她亲手递过的合卺酒,吐血而亡,死前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而她也被四周射来的火箭困在新房里,最终于烈火中焚亡!周婵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再一睁眼,眼前却是十二年前小山村里那个破败的窗户。此时,男人正端着一个破碗,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